在中国能实现“高薪养廉”吗
类型: 无心快语   作者:漫天大雪   2008-7-28 发表于 红袖添香

教师涨工资提了无数次,光是那各种表格就让老师们填写的手发酸,可是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到头来还是空欢喜一场,于是有人戏称教师涨工资是“空调”,而咱们公务员可就不一样了,说涨就涨,为自己办起事来那绝对是雷厉风行,一点也不含糊。
  咱们中国的老百姓们真的是最可爱的老百姓了,他们做人是很厚道的,对他人是相当宽容的,因而中国的老百姓也是最好统治的老百姓了。老百姓对贪官是无比痛恨的,这一点不用我多说。但是当我有一次在电视中看到记者采访街头的群众对官员腐败的看法时,有很多的群众却表现出了对一些贪官的理解,甚至持很宽容的态度。
    一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中的人,突然看到了精美的食物和面包,会不顾一切地扑到面包上而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的,一个受够了贫穷的国家公务员,在面对着大量金钱和利益的时候很难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如果你只是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抚养病老的父母,为了儿女筹措上学的经费,贪那么几千、几万元,一般老百姓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人非草木,也非人人都是无私无欲的圣贤。然而现在的贪官们哪里是几千、几万这样为了改善家用的小数目呀,他们动辄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是上亿元资产。象贪污这么多的钱,给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共产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人民在质问——清正廉洁之风在中国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呀?
  清正廉洁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共同目标,而腐败则是人类社会的“癌症”。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遭受着腐败的困扰,腐败是一个历史现象,也是一种全球姓的现象,更是发展中国家、转轨国家的严重问题。每一个政党可以说都在为惩治腐败大动脑筋,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以贪银60两,就要削发示众,严重者扒皮陷草点天灯,起到了震摄官员和民众的作用,但是最终也没有断绝腐败的滋生和漫延,大明江山最终依然摇摇欲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明确表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够跳出历史的周期性。如今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枪声还在我们的耳边响起,我们感受到了新中国反腐倡廉的决心。但我始终认为毛的时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只有他老人家才有那么伟大的魄力,能让中国人自私的心理最大限度地被压抑下去,能把人的自私本性最大程度地打击和压制下去。但是毛的时代毕竟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而现在则是一个开放的呈多元化的时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一个国家公务员面对金钱不动心,面对好处不手软,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于是有人曾提出了“高薪养廉”的建议,但是反对者却很多。高薪能否养廉,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几年了,目前来看似乎反对者占了上风,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是以一些落网的高官为例,阐明了高薪无法养廉的观点:“高薪养廉”这种提法既不科学也欠妥当:那些认为高薪可以养廉的人,认为现在那些腐败者之所以会腐败不是因为他们的薪水不高,与国内一般群众相比,国家公务员绝对不属于低收入阶层。二是“高薪养廉”提法并不科学:高薪与养廉并无一定的内在必然联系。因为薪水再高也毕竟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仅仅依靠较高的薪水并不能满足人们物质财富的欲求,也不能阻止有些官员以权谋私。三是“高薪养廉”提法并不科学,在中国的现有条件下,由于机构过于庞大,“高薪养廉”也是养不起的,官员工资太高的话民众也不会接受,在当今的中国更是如此。要高到多少才能养廉,“高薪养廉”只是特权阶层增加收入的最好借口。
  我个人却觉得“高薪养廉”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高薪养廉”的基本理论实质就是要使得官员认为“腐败”不划算,其实,任何社会制度都无法阻止这种蛀虫的产生,道德的沦丧才是其犯罪的根本原因,的确,对于那些爱财如命的人,薪水的高低并不是其犯罪的决定因素。再高的高薪也会有亡命之徙舍命去贪的,但是我在这里说的“高薪养廉”针对的是广大普通公务员,对于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公务员,就可以用高薪来告诫他们这是一份多么难得的工作呀,为了贪几个小钱就可能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远大的理想,使他们很难迈出贪的第一步,伸出第一次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再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苗头绝不手软,哪怕只是贪了一点钱,动用了一点公款也绝不迁就。使潜在的腐败者一旦以身试法,就“伸手必被捉”,难以侥幸过关;另外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树立“八荣八耻”,内紧外松,多树立正面的好的公务员的形象,内部给予来历惩治,这样贪污之风就会减少,正义就会逐步占上风,形成良发的社会风气;让那些所谓的“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成为一派胡言。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及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使腐败分子的丑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绝不要等到成了大贪和巨贪之后才给予制裁。
  就目前我国的社会现状来看,在中国“高薪养廉”对大多数公务员来说是一件好事情。最后究竟有没有好的效果,我想最主要是还是一个监督机制的问题。任何一种手段和措施都有其局限之处,你不能指望人人觉悟相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高薪不一定能养廉,但没有高薪却是肯定养不了廉的,高薪只是养廉的一个条件而已。高薪有了,再解决的就是养廉问题。我们在实施高薪的同时,对公务员应该实施严密的监督和对违反者实施严厉的制裁,以有效地解决腐败问题。以期杜绝他们可能产生的腐败,并且“高薪养廉”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容涵盖不仅包括高薪,也包括相应的行政体制的改革,包括相应监督机制的建立,更包括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如果只是简单地认为“高薪养廉”就是以高薪来养廉,那是曲解了“高薪养廉”的实质。“高薪养廉”不是一种黑色幽默,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手段。
  我认为,从高薪养廉的观点看,我国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反对者仅仅用大的贪官的实例来说明高薪不能养廉至少在目前是有失偏颇的。历史上“高薪养廉”制度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凡是将“高薪养廉”与其它反腐败措施结合得好的,则都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效果,这些其它反腐败措施主要是指重点治贪的法律制度,加强道德教育,加强群众监督等等。但是当“高薪养廉”制度失去其它制度的配合,或者由于其它制度的原因导致“高薪养廉”制度名存实亡的时候,则它不但不能起反腐败的作用,甚至会适得其反。
  “高薪养廉”制度在某些朝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正是在于它符合了人性的需求,解决了人的基本需求,如果说高薪养廉制度有其合理性,那还在于它符合了人的正常心理,对公职人员来说,利用了人对较高的既得利益不愿轻易失去的心态,在守法和枉法所带来的利害得失面前,有所顾忌,有所权衡,而不是像现代社会一样形成了一股贪欲之风,好像不贪的好官是稀有动物,贪官反而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了,每当听到身边的人笑谈着说当到多大的官的人,十人拉出去枪毙九个人不冤等等的话时,我就感到很悲哀,难道现今的中国就真的没有“清正廉洁”的好官了嘛?下面的人要给上面的人送礼,官小的人要给官大的人送礼,在我们的社会好象已经成为习惯,能不能打破习惯则是考验一个政党是否成熟的标准。
    我们在呼唤“高薪养廉”的时候,也在呼唤“清正廉洁”之风早日在中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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