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同在一个楼层工作的有个服务员叫阿梅,是个湖南妹子,性格泼辣。她的人生经历比较坎坷:只读到初中毕业,毕业后没有工作在社会上混,因为得罪了当地的一个流氓无法再在家呆下去,只好逃到广东来打工。从老家出来后到了广州时她已经身无分文,碰到一个自称从珠海出差到广州的男人,跟她说可以让她住在自已家里,并向她夸耀自已家如何如何有钱等等。她在别无选择下只好答应了跟这个男人一起来到珠海。
开始她确实住在这个男人家里,这个男人家里也确实很有钱。不过把她带回来的目的却不是真的同情她的遭遇,而是为了给自已家找个免费保姆和给自已找个泄欲工具。这个男人相貌不错,是个靓仔,哄得阿梅心甘情愿地为他做着这一切。但好景不长,这个男人的未婚妻从老家搬到珠海来了,发现了他们的事情后把阿梅赶出了家门。碰巧这个宾馆正在招工,无处可去的阿梅就应聘进来了。进这间宾馆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离那个男人的家很近,而阿梅一直在跟那个男人藕断丝连。
我上班的第一天正好是阿梅为那个男人第二次打胎的第二天。我发现她的脸色特别苍白就关心的问了一句,她冷漠的回答:“昨天晚上打了通宵麻将。”不过也许我是她来珠海这么久第一个对她表示出关心的人,因为我的这句关心,我们居然从此成了好朋友。
我在这家宾馆工作时,每个月的薪水是350块钱。因为吃住都是宾馆包的,我不太需要有什么花费。第一次在宾馆拿到工资后我就直奔邮局,只在身上留下了60多块钱准备买点必需的日用品,其余的钱全部寄给了我母亲,并随信一封让我妈妈把我借吕兰的钱还上。后来吕兰告诉我,其实我前脚刚从家里走,我母亲后脚就帮我把借她的钱还给她了。
从此以后,我每个月发了工资除留下很少的一部份以外,其他的钱第一件事情就是给母亲寄去。一直到我三年后回老家重新步入学堂,这种情况才中止。母亲把我寄回去的钱都存起来美滋滋地准备用它们来帮我办嫁妆。
在我到这家宾馆工作一个月后,我被调到宾馆大堂前台接待处。这里是整个宾馆的门面,也是宾馆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我知道能被调到这里来跟我的容貌气质有很大关系——这也是我求职生涯中第一次因为自已的相貌而占到的便宜!
大堂的工作很清闲,还时不时地能看到一些内地到珠海来拍戏的二三流电影电视明星。我干了三个月。在我离家第五个月的时候,有一天,我先是接到了好友芳芳打来的电话——那时候我们那个小县城还没有程控电话,我跟家里及好友同学的联系仅仅靠信件往来。芳芳因为家庭背景优越的原因进到了县城工资待遇最高的单位,在单位里做电话接线员。所以她可以在办公室给我打免费的长途。接到她的电话我非常高兴,我们足足聊了半个多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