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门时,客厅里呈现着宛如博物馆稀世名画中才有的场景,天色微黯,他身体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芒。 他是沉睡的那西瑟斯,休憩的阿多尼斯,令女神也为之疯狂的妖魅男子。
“想怎么死?”他声音魅惑,高挺的鼻梁几乎贴上我的鼻尖,银色眼眸眯了起来。呼吸里带着淡淡的,清冷如莲的馨香。 “至少不想被水泥板砸死。”
两只像冬天呼出的白气似的手从窗帘里伸出来,慢慢摸索,床头、壁灯、抱枕、地面……手臂的长度早已超过正常人的程度,像白色丝带在空气中漂浮。 我连滚带爬朝门口挪动,小腿突然一凉,远志咯咯地笑:“找到了——我的脚——找到了——我的脚——很痛啊——凌琅——”
忘了谁说过,女人太美是祸水,男人太美是妖孽,这话一点都不假。妖孽正和那女人说笑,眼神勾魂夺魄。他抬起头,漫不经心地朝我看过来,黑亮头发下琥珀似的眸子里带着笑意,又像心照不宣又像挑逗。
那双手是从地面长出来的。 一颗女人头从水泥砖的人行道下浮出来,原本的美貌早已消失,脸被砸得扁平畸形,肿胀的腐肉缓缓流淌着浓稠汁液,残缺的嘴唇几乎裂到耳下,露出仅剩的几颗牙齿。
冷得刺骨的手从四面八方将我抓住,按在地砖上,我用力挣扎,左手的银光最后闪了几下,终于熄灭。“可以——吃了。”“省——着点——”远志的声音混杂其中:“——脚——给我——脚——”腿、手、脖子、背部传来剧痛,冰冷刺骨痛彻心扉,我张了张口,竟发不出声音。
阿修罗笑了:“‘如天神般享乐,如鬼蜮般行恶,如凡人般放荡,果报殊胜,非神、非鬼、非人’,真是不错的形容。作为奖励,告诉你一件事。”他居高临下,银眸波光流转,“你前额有百鬼飨宴的诅咒。只要有那个在,所有的鬼魂都会缠着你,直到连你的骨头渣都吃干净为止。”
我可爱的新娘黄金、珠宝和我的身心都属于你包括这把钥匙千万不要用它开那扇门这是唯一的法则
地板上裂开一条缝,漆黑冰冷的气息向外喷涌。无数黑影包围洛洛。无数个诡秘的笑声回荡交织成令人窒息的厚重帏幕。四肢和身体慢慢消失,每一滴血、每一丝肉、每一片骨都被充分地利用,吞进鬼魂的肚子里。少女惨白的脸扭曲成恐怖的弧度,双目流淌黑血,妖异而瑰丽。
“所以你讨厌医院。”“嗯,我讨厌医院,也讨厌人。”“皎皎兮易污,摇摇兮易折。凌琅,太偏激了不好。”“我也讨厌说教。”“说说看有什么不讨厌的?”“美人美食美景还有美元。”“哦?那你肯定不讨厌我。”
听说秦医生转到急症科之前在临床做得很出色。”“哦呀,肯定是哪个护士八卦给你听的。”“听说外科医生多少有点怪癖。”“这么不负责任的传言从哪里来的?这简直是对医生们的污辱。”“反正综上所述,你该不会想把我拐到什么荒山野岭去解剖着玩吧?”“猜对了。”“……”“去吗?”“好。”
四周一片漆黑,入睡前没停息的老鼠打架声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不知道从哪个角落传来带着几分黏糊的嘎吱声,还真像在咀嚼包裹在胶质里的蚕豆。咔啦啦——仿佛金属链互相撞击的声音轻轻从什么地方飘来。头皮发麻,脚趾隐隐作痛,我蜷缩起身子,将被子拉高,下午才晒过的棉被里散发着阳光的清香。
一双手搂住我,温暖有力,托起我摇摇欲坠的身体。我几乎放声大哭,下意识向他靠去:“阿修罗……”“真可惜,怎会这么早就暴露了?”秦朗柔和的叹息在我头顶响起。
“如果不要告诉我这么多,或许我会考虑求求看。”“虽说笨女人不讨人喜欢,但女人还是不要太过聪明比较好。”秦朗叹息,
“别看。”阿修罗说,“你一向不喜欢西方恐怖片,血肉横飞,完全没有美感。闭上眼睛,我带你出去。”我乖乖地闭了眼:“那个到底是什么怪物?”“谁知道。”“她还爱着那男人?”“哈,谁知道。”空气流动成风,我睁开眼睛。满天近乎奢侈的华美星辉下,青色风衣包裹的修长身影伫立眼前。
我怀疑地打量他:“你从哪里搞来的?”阿修罗坐在客厅唯一的单人沙发上,露出讳莫如深的笑容,下巴优雅地抵着手背:“真想知道?”……还是算了。第六感警告我不要多问比较好。
那个男子唱了声佛号,大大落落地单手施礼:“小僧法号金刚。”然后双手插进牛仔裤的裤兜,清秀脸上一片无奈:“哎,你要笑就笑吧。”于是我很不给面子地笑了。“啊?居然真笑,施主真坦白,不错,很好很强大。”
这个更应该出现在1970年代的英伦街头而不是古雅的茶道之家,妖冶妆容辨不出性别的家伙亲昵地用脸在司马越脸上蹭来蹭去,活像只撒娇的黑猫。
司马爵走近了,姿势很奇怪,全身的关节仿佛不会弯曲,弓着背,两只手垂在身前晃荡,吃力地拖着脚,在沙地上划出深深的痕迹。原本就把脸色涂得惨白,所以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只是脖子左侧多出了一点东西。大约一指长,两指宽,扁扁的手柄悬在少年白皙的颈侧,纯黑材质上密布的鎏金花纹反射着月光,显得晶莹剔透。
“这么快就忘了?”阿修罗单手支着头,银色发丝披散在整个床上,刻意用风情万种的眼神扫了我一眼,“昨天半夜不知道是谁哭哭啼啼求我,现在却翻脸不认人,女人果然都是薄幸的生物。”
茶砖需要用专门的茶刀拆开,因此各色精致茶刀也和茶杯茶壶一样是悦目的艺术品。司马越拿出的是一把通身漆黑的茶刀。刀身和刀柄是整体,纯黑中隐隐透着光,刀柄密布的鎏金花纹反射出璀璨光芒。
“摔碎的是唐代越窑秘色釉杯,原本有全套杯盏,被这么一摔,从此残缺。可惜可惜。”司马越静静地垂下睫毛,像在为杯子哀悼。“伪君子!你若珍惜这瓷器,又怎么忍心在上面淬毒?”“我既然珍惜这瓷器,自然不忍心在上面淬毒。何况无论茶杯还是茶水,实际上并没有毒。”
茶杯再次送过来。同样的黑瓷杯,阿修罗依然从我手里夺走,把喝过一半的自己的杯子塞给我。“你-没-有-喝-茶-”缓慢、低沉、阴森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我顿了顿,鼓起勇气接下去:“而且我不是一个人。”说完担心起来,“有个叫金刚的和尚,还有我堂……堂哥,他们不会有事吧?”“我冲进去的时候,只看见你一个人。”脑子有点迟钝,突然昏迷的金刚,被包围的阿修罗,明明清晰在眼前。
“等一下,那边不能去。”好耳熟的对白,我循声望去,一身青衣的司马越静静地站在回廊下,手扶着柱子,温和地注视着我,如同初次见到他一样,长长的衣摆随风而舞,那样的清澈和空灵,犹如穿越了时空降临的东晋士族。
夕阳金黄的光芒刺破阴霾,照耀着空无一物的寂静庭院。 阿修罗手中的玉石杯发出脆响,裂成两半。 我抬起头,高远的天空像一块澄澈巨大的青玉。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在某个角落,青衣峨冠的少年静静闭上双眼。
我停下往走廊上迈的脚步,呆呆地看着朝我们的方向走来的一群人,为首的一个神态温和庄重,身穿合体的浅棕色风衣,内里的砖红毛衣和比外衣略浅的格子围巾搭配得相得益彰,看裁剪和布料救知道是价格吓人的名牌。在他身边的是个就算称做少年也不过分的青年男子,健康的肤色,锃亮的光头,正爽朗地和同伴说着什么。上身袈裟,下身却穿着牛仔裤,打扮怪异之极。
“我问你,你没做什么坏事吧?”“没有!像我这样正义感超强的人怎么会做坏事?”“……你啊,那种贫穷的正义感还是放弃算了——我不是说这个!我说,你没抢别人的男朋友老公什么的吧?”虽然觉得她的问题很奇怪,我仍耐心回答:“没有。你看我像那种人吗?”“确实不像。”她再次打量我一遍,点点头。为什么她的话就让我这么不爽啊?
“我最讨厌说教……”“真巧,实际上我也不喜欢。”在这个暮色四起的暗蓝庭院里,在摇曳的枝叶包围中,我压抑着声音流泪。宛如三点一刻下午茶般闲适淡雅的声音,一点一滴填补了心中冰冷的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