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从不停顿的一个瞬间,世界再大,也只要求一点,我再好不过你一个指尖......
——from谢霆锋《香水》(《世纪预言》)
吃过饭,有人提议去唱歌。
唐糖早已学会将我当作隐形人处理,自动忽略,也从不征求我的意见。决议一通过,拉起我就走。李大钟心知我厌生,却拿唐糖无法,只好朝我耸耸肩,无奈的微笑表示同情。
冷冷清清病了这一场,我也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人,心里对这种热闹温馨的场面还是很欢喜的,于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下,便由着被唐糖拉了来。
说是喜欢热闹的场面,到底也只是喜欢看别人热闹而已。
我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一角,听着大家唱歌,说笑话,偶尔也跟着笑。只是这样,已经觉得很开心。
在场的这些人,有本来就认识的,比如唐糖,李大钟。也有叫得出,叫不出名字的;还有刚刚才算认识的。比如不色。
这个不色,其实是个很有趣的家伙。自打进了KTV,他就以麦霸的姿态霸占了所有曲目。
不管是谁点的歌,会唱的不会唱的,都要跟着吼两嗓:会唱的就跟着唱,不会唱就用哼的,连蒙带编,逗得大家笑声连连。有时飚到破音,唱到走调,他也不觉羞赧,滑稽的吐吐舌头,双手抱拳向大家作揖,“失礼了,失礼了。”
本来我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上次酒吧里占女生便宜的痞子样,这次再见,居然有了一些改观。
中间也有人将点歌器递给我,都给我笑着拒绝了。在场的大多知道我平时冷淡惯了,也不以为意,只是一来二去,便也没有人再来问。
这时有人起哄,“凌柯,来一个!”
开始只是一两个,后来所有人都跟着叫,“凌柯,来一个!凌柯,来一个!”
我没有听过他唱歌,自然也不知道他的歌声如何,看大家哄的起劲,心里也有些好奇,于是也扭过头看他,只见他慵懒的由阳心蕊颈间抬起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耳上冰蓝的钻石耳饰,一只手亲昵地揽在阳心蕊腰间,大力在她颊上亲一记,无不轻佻地说,“本少爷的天籁之音只唱给心爱的美人听,唱给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糟蹋了!想听聆听本少爷歌喉?也行!各位美人排队让本少爷香一个……”
他的一番言论在满天飞过的瓜果皮屑中宣告终结。
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又被仅有的两只麦克风吸引过去。一群人,就这样没品没形象的为这两只麦,恨不得大打出手……
许是我的错觉。幽暗的灯光下,总觉得凌柯的目光,像他冰蓝妖异的耳饰一般,悄无声息的穿透阳心蕊乌黑的长发,暗自透出妖异莫测的光芒。
又过了一会儿,李大钟见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状似无聊,便挨着我坐下来,眼角余光瞄着站在唱机前唱到完全自我陶醉的唐糖,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聊起来。
李大钟这人,为人不错,会照顾人,又很有绅士风度;但是因为过于有绅士风度,有时就会变得很啰嗦,一句“这么吵会不会觉得心烦”就说了不下五遍。若不是跟他相熟已久,对他的啰嗦早已领教,有了一定的免疫力。恐怕我早已不厌其烦。
然而捱到九点,我心中去意立起,便再坐不住。借口大病初愈身体不适,跟大家到了别,一个人走了出来。
外面雨势正大,也许会下一整夜也不一定。正暗想着,李大钟从里面追了出来。
“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去吧!”说着,他撑开伞,率先跑进雨里,替我拉开出租车门。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摇头,笑笑。“你赶快进去吧。不怕唐糖被别人给迷了去?”
“啊?”他有些傻眼。继而发觉被我消遣了,脸上羞得通红,结结巴巴的道,“那…..你…..小心点…..到家了…….给我们来个电话。”略想想,他补充道,“发短信也行。”
含笑向他道了再见,车子在淅淅沥沥的夜雨中无声的前行。才驶出不一会儿,收到一条短信。
是凌柯。
“叶同学,你的修养实在有待加强。道别这种基本的礼貌都不会么?”
无聊。
暗骂一句,把短信删除后随手将手机关了。
一路驶到公寓楼下,才想起早上出门时钥匙和雨伞一道放在梳妆台上忘了拿出来。
疲惫的揉揉太阳穴,跟司机说了别墅的地址。也许真的是大病初愈的关系,身心都充满了无力感,只想快快的回到家里,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躺下,睡觉。
出租车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人有些谨慎,两手紧握着方向盘,不时地由后视镜里反复打量我。车子快驶到别墅门口时,他终于忍不住问,“姑娘,这大雨天的,又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跑郊区干什么去啊?”
我笑笑,说,“回家。”
随即付了车资,让他在大门口停下来。
今夜的雨下得格外的大。
只是从大门口走到关公像这一段距离,全身上下就被淋透了。正想着要好好泡个热水澡,眼角瞥到一楼书房的灯亮着。
难道——
父亲回来了?
我心头一热,眼睛也跟着热了起来。
随手抹了脸上的水珠,心已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我还来不及做任何的心理建设,脚下已经自顾自地行动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