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行》第十八章
类型:武侠    作者:晋梦天   2008-6-6 20:13:05 发表于 红袖小说 

    我往往不敢回忆过去,害怕自己沉浸在过去中无法自拔。黑屋子四周密闭,只留有一个出气的孔而已。我搞不明白为什么神经科也有类似牢房之类的刑具,难道拿我做活体试验么,罢了还是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吧,谁让我喜欢多嘴呢,死了肯定会下拔舌地狱的!谁让我自作多情指导人家神医学习打坐呢?谁让我这么老了还那么不知趣呢?我害怕黑,却又喜欢黑,我喜欢看那个小孔,盯着它看总觉得自己要被吸走一样。看多了又觉得那个孔好似一个未知数,好似一个大光明的所在,它总排斥我,好似要把喜黑的我打入地狱似的。我是黑暗之子,我是黑夜的宠儿,我是上帝的弃儿;我是孤独的影子,我体现着孤独,却被喧嚣的尘世所遗弃。
    我也想连续七天七夜打坐水米不进,可是一坐下来便好似进入了黑不见底的地狱。每天总是伴着一声叹息去寻找床板,每天都在恐惧中睡去,每次刚睡下的我都会用手去乱抓什么,结果抓到的只是空气,这个尘世中的一切都和空气一样虚幻,我在虚幻的尘世中四处碰壁,在梦境的真实里不肯醒来。我总是爱做一些天真的梦,我总是喜欢在醉生梦死中度过;我总是在甜美的梦中无法醒来,我总是不肯远离梦中的春光。梦中的我欢笑哭泣,梦中的我失声痛哭。没有人能多情如我,没有人能憔悴如斯。没有人能进入我的内心世界,没有人能知道我的心事。没有人愿意了解我,没有人来伴我入梦,没有人会唤醒梦中那个优柔的我,没有会在乎我的感受。
    我只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我只是一个沉迷于梦中的孩子。梦中我看不到自己,看不到自己的未来,看不到自己的心。我在大黑暗中沉沦,在大光明中目盲,在这个黑屋子里参悟所有的凡尘俗事。我喜欢被囚禁,喜欢用亲手打造的铁链把自己锁住,我喜欢当心灵的囚徒,我喜欢这种不自由的美。我梦见尸虫在我身体爬过,我梦见尸虫在体内共生,我梦见自己被尸虫吞噬,我梦见自己尸骨无存,我梦见自己是一具将死未死的尸体,我梦见自己是一具无人理睬的尸体。我梦见所有的尸虫在我体内繁衍,梦见尸虫吞噬我的灵魂,分解我的血液,吃掉我的皮肉,啃光我的骨头。我情愿在荒漠里被苍鹰啄走我的眼睛,也不愿苍蝇在我眼睛里下蛆;我情愿被饿狼啃光我的血肉,也不肯让流浪狗来啃我的骨头。
    黑暗让我思维敏捷,黑暗让我豁然开朗。我不想提以前的故事,不想提我们培训班的故事,不想回忆那段不成熟的感情,不想回忆那个失败的我和我的失败。培训班军训完事后便开始放中秋长假,所有的丑小鸭和臭小猪都飞也似的跑回家休养。李公公死了,我无家可归了,我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南京了。
    等到大家返回培训班时,见到的却是另一个刘诗颖,见到的是一个白天鹅般的刘诗颖。多年以后她披肩长发的倩影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优雅的姿容,轻盈的步伐,回眸浅笑的暧昧,让我似喝醉了酒一样失去重心,让我好似吃了大蒜一样满嘴舒畅,反正你们应该知道我所有拙劣的比喻只能表达她当年的万分之一甚至万万分之一。也许这便是我对同样披肩发“虎头小妞”产生好感的原因,现今知道“虎头老太”自打出娘胎起就没长过一寸头发我心都凉了,原来这小娘皮自始至终都戴的是假发啊!记得小学堂时班上就有一丫头头发很早就掉光了,天天戴顶红帽子上学,有次一同上台表演节目我不小心把她的小红帽给碰掉了,她光光的头白的发亮,所有的孩子都在笑,我呆呆地站着,不知所措,她的泪流了下来!想想“虎头小妞”打小就是这么一个孩子,我更觉得她无法和我心中神圣的刘诗颖匹敌了!
    从那一刻起我宣布自己爱上刘诗颖了,我宣布自己一定要追到她,我宣布自己肯定会和她相伴一生的,结果我们确实相伴了一生,只不过是我默默地守护着她罢了!当时我身边只有爱泼凉水的钱句践,他说什么刘诗颖从来没有对我回眸一笑,只不过她天生自恋有三步一回头的恶习,好似背后总后人关注自己似的,不管钱句践怎么造谣诽谤我总觉得刘诗颖那不是恶习,而是招牌动作,纵然她无意对我笑也无怨无悔!接着他还说什么刘诗颖习惯相地不雅,去茅房时刚一进门就解裤腰带,好似很放荡的样子。我问他怎么知道,他说偷看女厕所时发现的秘密,找谁也别找刘诗颖,这假小子以后肯定嫁不出去的,让我千万不要为哥们意气就追她啊!经我仔细观察,倒是后来发现“虎头老太”有这种风格,从此我对“虎头老太”一点幻想都没有了,甚至一度质疑自己的审美观念。馆陶伯小时候有偷看女生厕所的癖好,我怎么忘了向学士们交代一声呢,这才是大噱头啊!钱句践就喜欢诽谤我心目中的女神,但再有瑕疵的女神也是女神啊,而再完美的小流氓也只是小流氓而已,谁能想到当年的小流氓最后成了英雄馆陶伯。当年的钱句践总是神神秘秘的,不知道他成天价忙什么呢!
    现今这种浓厚的文艺风气都得益于正德帝,会作诗的一抓一大把,是个人都能玩高雅,是个人都能谈两句阳明心学。正德帝是个活力四射的圣明天子,武官的工作经常亲自督促,文官的工作也毫不含糊,虽然他本人并不喜欢圣贤之书,但对娱乐事业还是比较上心的。有了圣上的最高指示,内地花花世界的人丝毫没有边关的紧张意识,反倒是春日融融,不谈国运,不谈政治,只谈风月,“虎头小妞”也是那时开始写博客的。博客在当时是个新鲜事物,就是说为了表明自己有文化普通人到厕所里顺几张草纸随意写几段直白通俗的个人感受,说白了是一种原生态的草根文学,是一种对庙堂文学补充的边缘文学。但现在博客完全可以同庙堂文学所抗衡,其中甚至不乏文坛高手。虎头小妞小时候就喜欢去钢牙大学堂泡图书馆,因此积累了很多素材。我们在培训班时天才般的虎头小妞已经毕业两年了,连铁嘴大学堂最挑剔的“四大恶人”和钢牙大学堂最难缠的“四大名捕”都一致对她的神童的称号给予肯定。据神童回忆她那时兵部培训班王侍卫对领袖精神理解欠准确,上头一说开展文化活动王侍卫便大张旗鼓地宣布每年从四月到九月是文化艺术节,让所有的人天天处于文化状态,文化这东西原本是茶余饭后的甜品,和春药一样偶尔助助兴的,如此一文化就是半年,再风雅的人以后见到文化都会狂吐不已,可能是南京那帮落魄官员被刘公公的板子吓怂了吧!听说当时还成立了一个文化总会,可文化总会的阿兵哥只会打打麻将唱唱酸曲罢了,在他们眼里这已是文化到骨髓里了!基于这种伪文化风气的肆虐,虎头小妞博客第一篇文章的题目便叫《“文化总会”为什么总不会文化?》。
    钱句践意识不到社会风气的转变,总是偷偷摸摸地每天出去一趟,但不久就回来了。问他也从来不说什么,只不过各项课程的名次总在不停地下滑,一直滑到地狱的最底层。其实成绩滑不到地狱里,只不过先生们的板子让他觉得自己生活在十九层地狱罢了!后来我逼问急了他才告诉我说去送信,也没有什么,写写信罢了!不喜欢读书的钱句践难得会主动写字,这倒也是奇事了。培训班结束时他突然被学堂因嫖娼开除了,但他日记里非说自己甘愿去开发边疆的。嫖娼倒也无所谓,问题是窑姐是玩的,不是爱的,而他爱上了窑姐就是爱上了魔鬼,家里的钱迟早会被花光的,而当时的他所有的人都认为早晚会下十九层地狱的!
    教头们在培训班按部就班地撞钟,我们昏昏沉沉地在兵部念经,他们理解的刺客精神往往让人觉得诧异,他们眼中的上古刺客只是他们的另一个化身,而不是真正的刺客。我们的教材里荆轲更像一位流行歌手,而不是什么有本事的刺客,他的本事具体体现在打狗上,在世时便有多家狗肉馆请他来做广告宣传狗肉的营养价值,据说他对饮食有些许研究,单凭马肝的味道便能挑出千里马。千里马都被他吃了,燕王的军队跑不快,自然就亡国了。这些都是成祖爷在《打狗棒法》一书的序上提到的,拉拉杂杂扯了半天也没说到正题上去,反倒把荆轲威名给坏了。说坏倒也没怎么坏,毕竟永乐帝考证出了荆轲是打狗棒法的创始人,能经常吃上狗肉的,打狗方面一定是行家了!太宗皇帝的亲妈是朝鲜人,虽然他多次修改履历让大家相信太祖原配马大脚才是他生母,但天生喜欢吃泡菜啃狗肉并且对跆拳道着迷的生活习惯已经出卖了他这个高丽棒子,不然为什么把好好在南京非要迁都到塞北苦寒之地呢!无论七十二家内外拳法多么精妙,别的必修内功秘籍多么有用,正背如断流先生们多少都会放点水的,不过到了钦定《打狗棒法》上却没人含糊,也没人敢含糊。普通的功夫秘籍费用最厚的都不超过二十文,但薄薄七八页的《打狗棒法》就高达五十文,而且教材重复使用运动不包括《打狗棒法》,因此我们每
    年都要订新书,据说书本费全都收到太宗皇帝的小金库里了!我们教材的选取都是紧随时代发展的,宣德帝喜欢蛐蛐螳螂之类的昆虫,我们就得学螳螂拳;正德帝喜欢扮市井小民,我们便学王八拳,当今天子喜欢阴阳互补我们培训班男学生就主攻采阴补阳,女学生学习《玉女心经》采阳补阴理论便迫在眉睫!
    我们不是孤立的,时代影响着我们,也改变着我们。有完善的教育体系并不一定能产生人才,所有的理性思维都用在了不理性的封建迷信上,出了校门的我们自然不可能具备什么业务水平,因为组织里把任务下发给我们这些忙着抄毕业论文的书呆子也不放心啊!
    我总在背诵《打狗棒法》时偷偷看上刘诗颖一眼,反正我也没有资格和她眉来又眼去的,也许正是因为我总偷瞄她《打狗棒法》才总记不住,也许正因为喜欢她我螳螂拳才会不及格,才会把先生们的戒尺给震坏了。我们把吃戒尺打作为学堂唯一一种快感,我的骨头怎么硬的把先生那么好的戒尺给硌坏呢,我怎么这么不知悔改啊!不管怎么说刘诗颖始终是天使,不管怎么说既然喜欢上了天使被先生打扳子被英明天子杀头也不在乎,谁让我为她动心了呢!不过我不敢告诉她,我始终不敢告诉她,我怕她笑我,我怕所有的人都笑我。
    当时的我太年轻,只晓得这种念头是错的,不洁的,只会压制自己不成熟的感情。但这些不成熟的感受如铜豌豆一般顽强,你越压它长的越快,不多久它们已长成豆芽了,如果这时候想办法把它们拌肉炒了倒也没有什么后患了。问题是,拌谁的肉?天使有翅膀,但我没有亲眼看到过,刘诗颖喜欢穿黑衣服我想这位黑天使大概有一双屎壳朗般的翅膀,硬且有力,飞在天上我也逮不着啊,那就只能拌我自个儿的肉了!我喜欢一个人跑到大泽散心,其实大泽也不是什么散心的地儿,高高低低的芦苇乱蓬蓬地插在浅滩边,好似我心里乱蓬蓬的豆苗,这里倒是蚊子偷情散心的好地方,我真的不该来这儿。我在心底里该告戒自个儿不可能喜欢她,也不能喜欢她,更不允许想她,我喜欢她没有好下场的,我甚至该在心口上把锁头锁紧心房。压抑感情确实很痛苦,是一种揪心的痛,一种苦菜般的苦,我为什么不说和苦胆一样苦呢,我毕竟不是卧薪尝胆的姒勾践,我生活中最苦的东西就是苦菜了。我一下又一下地抽自己嘴巴子却丝毫感觉不到痛,路人还以为我在打蚊子呢!我不能让别人把我的痛苦稀释,我必须用更狠的方法来证明我的苦楚。我抽出防身匕首,一道一道在自己胳膊上划着,我要警告邪恶的自己不能有邪念,胳膊划点肉虽然不能炒豆芽了,可炒豆尖还能将就吃的。
    血顺着袖口流了下来,好似橡胶树上流下的橡胶,黏黏糊糊的,惹得干瘪的蚊子来饱餐,这也算我做了一件好事了!我还沉浸在痛楚之中,突然听得人声嘈杂,静谧的夜色顿时好似爆米花炸开了锅,嘴谗的我们最喜欢听这声音,人群好似鬼魅幽灵般全都涌了出来,接着便听到有人喊响马盗来了,大家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狂奔,大家也不晓得响马从何处来,只能疯跑了!
    其实响马不是盗,只不过是不愿养马的良民而已,不愿养马的孙悟空也算是响马出身啊,可见当年响马泛滥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太祖皇帝设计的帝国别具一格,防御蒙古骑兵骚扰需要大批马源来供应,北方农民便不能种庄稼了,只安心给朝廷养马得了,这也是北方人民对朝廷的一种奉献嘛!北方好好的良田大部分用来种草养马,老百姓的粮食就不够吃了,北方交公粮的任务基本都压到江南各省身上,因此南北各省的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当时老百姓有句话叫“江南公粮繁多,河北马政闹心”。太祖皇帝自鸣得意的设计理念给后世子孙带来了很大的灾难,刘公公倒台后没有粮食吃的河北农户只能集体出去打家劫舍了,不久赋税最重的江西省也爆发了前仆后继的民变,整个帝国顿时千疮百孔。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王阳明新建伯的爵位是用千万江西百姓的尸体堆出来的,所以我一直觉得王阳明是一个嗜杀的动物,不然我们嘉靖帝至今还不给他发免死铁券呢,这样的人死了也没人给他拨乱反正的,如此虚伪的人圣上怎么可能器重呢!
    朝廷忙着去扑灭响马盗,没想到响马越扑越多,河北各地纷纷报出响马来犯,其实只不过是各地响马串联到一块罢了。以前给朝廷养的马迅速武装了响马们,他们像天兵一样横扫北方大地,今年河北,明年山东,后年湖广,搞得官崽们人心惶惶,但我们老百姓是欢迎响马的。三天前王侍卫说他们还在南通呢,谁也没料到就在今夜突袭南京,王侍卫去年觉得北京不安全就申请到中都凤阳守祖坟去了,陶醉了半年原汁原味的凤阳花鼓后王侍卫又托人混到南京来给太祖皇帝守陵,没想到石头城也不是固若金汤,长江天险也如同虚设啊!
    我家境贫寒,说不准响马来了还能分上几亩薄田呢,所以我倒是很亢奋。也许响马会和陈胜吴广一样伟大成为革命的先行者,也许不久便会天翻地覆,也许乱世就要到来,也许不久后便会出现关公、张飞、程咬金、秦琼一般好汉,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嘛!我只是跟着别人疯跑,反正我也没啥大理想,能被无头苍蝇领着也挺好的,反倒不用考虑选择走哪条路了!在这时候我不该只顾自己,我该表现一把,带着惊慌失措的刘诗颖浪迹天涯不也挺浪漫嘛,她让我向东我绝不向西,她让我吃素我绝不沾腥,她让我坐轿我绝不骑马,谁让我中意她呢,谁让她是我心中唯一的天使呢!当我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却永远也实现不了,也许这就是人们说的宿命。我惶惶张张看到刘诗颖便拉着他狂奔,出城后才发现拉的是钱句践,原来他情急之下穿了刘诗颖的衣服。看来我和钱句践不是一般的有缘,我们就这样一起流亡到一个小岛上。
    那是一个永远笼罩在浓雾中的小岛,那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孤岛。每天我们都在期待中度过,期待它有晴的一天,每天我们又都在失望中睡去。王侍卫把岛上的刺客学生组织了起来,大家轮流站岗,等着有人来营救我们。我们好似仙人一般生活在云雾之中,我们也如同愚民一样生活在王侍卫制造的迷雾之中。王侍卫变成了孤岛的主人,变成了我们的土皇帝。我好几次都想去外面寻找刘诗颖,好几次都想为心目中的天使殉情,好几次都想到海里寻求屈原的极端体验,可惜每次都被巡逻的同学发现,每次都在王侍卫的劝说下重新燃起生活的勇气。
    我喜欢这个没有希望的孤岛,喜欢这种神仙般的生活,可每天总被烦人的钱句践拉去倾谈。这也是钱句践第一次给我讲他和翠红的故事,他说只有说出来他便没有什么遗憾了,如果能活着出去他要在这个小岛创业,他会把翠红存封在记忆里,他会把这个小岛开发成一个旅游度假村,他不适合干刺客这一行,他要保持自己的理想,他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一生,他要向父亲展示自己的经商天赋。
    他是一个孤独的人,翠红也是一个孤独的人,两个孤独的人凭借鸽子产生了情缘。当年的孤寂现在的人很难理解,那时寂寞的人都会到鸽讯公司买只鸽子来排遣内心的寂寞,身为贵族的钱句践自然少不了这么一只鸽子。靠鸽子排遣寂寞的人开始都不用自己的真名,只用鸽子的编号来和别人交谈。每天他们都把自己心里话写到纸上,然后放飞鸽子,放飞自己的心声和理想。钱句践就是这样和翠红结识的,鸽子带着他们的希望在广阔天际来回穿梭,他们的感情也一步步升级,偶尔心血来潮了也用信件交流一下,或者把自己的日记寄给对方看。钱句践觉得翠红是冰晶玉洁的仙子,是姑射山上吃风喝露的神人。他们俩是最中意鸽子这种交流方式,几个月之后更先进的鹰讯公司和鹦鹉讯公司风靡时他们还是不改变相识时的交流方式。他们总是觉得交流要有些障碍才有快感,太方便太畅通了反倒没有了韵味,鹦鹉学舌能学出翠红的神韵吗,鹦鹉能表达出翠红的那一尘不染的内心世界吗,只有文字才有这种魔力,只有在文字中他才能看到真正的翠红。
    我对翠红不感兴趣,我只对刘诗颖的消息上心,结果听到的第一个消息便让我伤神。我一伤心岛上便没有了浓雾,之后每天都是淅淅沥沥地雨,下也下不完,消也消不去,好似我那天淌血的胳膊。听人说她逃到了徐州,一切安好,只不过有个相亲的王公子看过她。钱句践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没想到前卫的刘诗颖还用如此老套的方式来恋爱,如果不靠这种方式肯定是嫁不出去了!我二话没说狠狠擂了钱句践一拳,他怎么能这么肆无忌惮地损我心目中的天使呢,他中意的翠红说不准是个千人骑万人跨的窑姐呢,说不准是响马盗的慰安妇呢!
    不晓得过了几个月,也记不清下了多少场雨,也不知道我的枕头湿了多少回,反正我是见到了刘诗颖,但看到她我却没有丝毫高兴。我想表白,却太迟了!我爱她,多年以后的我肯定还会这么说,当我咽气时喊的肯定是还她的名字。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时光可以冲淡一切,或许而今的我早已对那段情事释怀了,但退伍后我们重见那天我哭着对她说:“少年情事老来悲,写入琴丝,一声声更苦!”她的心里只有那个王景隆,她的嘴里只有那个王景隆,她的瞳孔里虽然是我的倒影但眼珠子已经跑到王景隆身上了,她说王公子给她送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她说王公子是个细心的人儿,她说她要和王公子厮守一辈子,她说从来没有为一个后生如此感动过,也没有为一个后生如此心动过,她说也曾为我感动过,但感动毕竟不是感情,她说毕业后她要回北京教书,她说王公子刚考上南京乡试第四名,她说她要等王公子高中状元,她说……
    我的心碎了,我的梦就这么破碎了,她后来说了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我注定要孤独一世吗?孤儿仔难道就不配有爱情吗?穷汉就天生没有人爱吗?难道这辈子就没人睬我吗?我刚说到这儿钱句践狠狠地踩了我一脚,晚上脱了鞋一个大大的血泡爱上了我的脚丫子,这什么朋友啊,一点默契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