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序
类型:武侠    作者:138weiwei   2008-5-15 19:57:39 发表于 红袖小说 

也记不清楚是哪一年的哪一天,只记得当时的朝廷里是一个老娘们说了算,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无可否认,我并不是一个幸运的人。别人都是白白胖胖的诞生,而我则是干瘪枯瘦的降临。好心的邻居曾经劝说我的父母抛弃我,年幼无知的我睁着一双大眼看到父母毫无迟疑的摇了摇头;也有的邻居天天抱着自己的孩子来我家串门,用鲜明的对比在伤口上撒盐,无知的我当初还以为他们是喜欢我。
父母是种地的,因为种的是李老爷家的地,所以一年当中很大的一部分收成,都要拿去孝敬他老人家,再除去一家人的省吃俭用,剩下的就微乎其微了。然后,我娘会把这一点点儿粮食拿去县城卖了,换回一两银子,放在一个小盒子里面,说要留着给我娶媳妇的时候再用。
李老爷是个大户人家,因为他曾经做过一方的父母官,所以在还乡的日子里做到了富甲一方。他有着数不清的田地,也有着数不清的人们在为他而忙碌,最令我羡慕的就是他的庄园,金碧辉煌不足以形容其豪华,锦衣玉食不足以形容其奢侈。
平常的时日,李老爷严禁我们踏入他的庄园。毕竟,对于这么一所高雅的庄园,我们地位的卑贱和双足的肮脏无疑是对它的一种亵渎。一年之中,有一个例外的时间,那就是我们交地租的时候。从我八岁开始,每年一到交租,就由我拉着粮食来到李老爷的庄园。
我十岁那年,和往年一样,我拉着粮食来到了李老爷家,帮着家丁背到了粮仓里面。虽然已经汗流满面,但也看不到李老爷的一点儿好脸色。虽然我心里明白这就是命,但也是憋着一股子怨气,尤其是当我准备回家走到李老爷庄园门口那只大狼狗向我“汪汪”直叫的时候。
狗仗人势,这让我感到忍无可忍。看着锁在门闩上跃跃欲窜的大狼狗,我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说出了一生当中第一句让我感到后悔的话:“有本事你就过来!”李老爷恰好走了出来,无疑他听到了我刚才的气话,因为他解开了大狼狗脖子上的链子,也许是为了试探一下自己养的狗到底有没有本事,于是大狼狗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了我的左腿上,结果是我成了一个瘸子。
晚上回到家中,娘为我包扎了伤口,躲在墙角里低声的哭泣。爹看着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随手翻开了我们刘家的家族谱。一会儿,爹把我叫到了跟前,指着其中的一个名字,俩字的,第二个字我不认识,他算起来是我爷爷的三次方,是一个罗锅,但他曾经做过宰相。爹告诉我说,罗锅尚且可以做宰相,瘸子未必便不能当将军。所以,十岁那年,我进入了私塾,开始了寒窗苦读。
十年之后,幸运突然降临在我这个不幸的人身上,虽然十年里我并没有怎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我中了举,成了一名举人。
会考的时候,山东发生了“曹州教案”,我正好赶上了“公车上书”,十八个省一千多名举人排好队,喊着“变法”“自强”的口号集“督察院”门前请代奏。我虽然不是什么贤人,但也明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所以我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我比较有自知之明,担心自己的形象有辱知识分子,所以就在后面人堆里藏着。后面还有三个哥们,康有为,梁启超,还有谭嗣同,他们告诉我说他们是负责殿后的。
当时朝廷里掌权的是一个老娘们,女人嘛!妇人之见也!人家楞是说火车得用牛马拉,我靠!老娘们亏了没说火车得用人拉啊!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流传几百年了,你们说改就改啊!我不同意!老娘们一发彪,把光绪给囚禁了起来,接着就来捉拿这些闹事的举人。
当时,我们哥四个在游行队伍的后面就听到前面乱哄哄的。康有为和梁启超看着我,说:“前面出啥事了啊?要不,你去前面看看啊!”
我指着自己的腿,“行动多有不便!”
老谭爱出风头,自告奋勇:“我去看看!”
“那有劳谭兄了!”三个人一齐鞠躬。
老谭刚一走,康有为和梁启超就朝着反方向跑了,临走的时候告诉我:“我们去搬救兵去!”这俩哥们后来的日子里游说世界,十几年后楞是搬来了八个救兵;老谭是个书呆子,链子都套脖子上了,他还在那而“子曰”着呢!
我一看康有为和梁启超跑了,明白大事不妙,赶紧紧随其后。一会儿,几个大兵哥就追上了我,马上就要给我上枷锁,我赶紧解释,“良民良民!”
“那你跑啥啊?”
“前面还俩呢!我不是怕你们跟丢了嘛!”
“谢谢啊!”
再说老谭入狱后,马上就要执行死刑了,心中感慨维新派力量薄弱,任人宰割,不能扭转当今形势,遂写下了两句话:“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捆纶!”不成想后人歪解其意,将“两捆纶”改成了“两昆仑”,意思大变,俺服!
对于维新变法的失败,个人以为原因有三:
一,不明白“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一千多个举人赤手空拳,本来就手无缚鸡之力,还不知道拿个家伙来武装一下自己,难道哥们真的以为“君子动口不动手”乎?
二,口号不对。你说你在大街上喊“变法”“自强”,老百姓知道那是啥玩意啊?你如果喊出“抢劫国库”的口号,那还不是个人就在后面跟着你啊!
三,用人上的失误。用袁世凯去起兵,你这不找乐吗?再说了,你还真放心他,还让他回京城,也不知道派两个人监视着他,倒是真正做到了“用人不疑”!自取灭亡,你该!

后来,我被分配到一个县去当县令。但是好景不长,新官上任的三把火还没有开始点燃,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件案子。
案情很简单,一个五旬老汉,光天化日之下调戏一名良家妇女,据目击证人说,他还摸了人家酥胸一把。我勃然大怒,扔了一根竹签,当场打了老汉二十大板。不幸的是,我没有调查清楚,这位老汉原来是知府家总管的表兄的老婆的舅老爷,所以这件案子提交知府复审。
复审的日子,被告竟然大反其词,说老汉摸其胸部实为隆胸之举,反咬我一口,说我殴打老汉是为阻碍其胸部正常发展。所以,知府惊堂木一拍,摘了我的顶戴,宣布我的罪名是形象有辱官场,言行扰乱治安,决定剥夺举人权利终身,终生不得录用。
回到家中,闲的时候躺在床上做个美梦,忙的时候来到田里挥洒一把汗水,倒也是自得其乐。抒情不是我的擅长,虽然内心之中把同窗十年的同学当成了哥们,但外观的庸俗加上言语的拙劣,使他们只感到与我是萍水相逢,未曾把我当成朋友,所以分别之后,一封来往的信函我都没有收到;先天的丑陋,再加上后天的不幸,我也一直未曾找到心中的另一半,虽然我的要求仅仅是从外观上可以找到一处来证明你是一个女人,但始终没有一个伊人委身。
三年过去了,麻木的生活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一丁点儿回忆。夏日里的一个早晨,天刚亮,我憋不住了,跑进了厕所蹲了下来,随手翻开了旁边的一本书,清楚地记得书皮上写着《神雕侠侣》。就这样三眼齐张,蹲着看到天黑,我撕下其中几页,清理了一下后方战场,挪着已经发麻了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那一晚,我失眠了。我觉得我比杨过幸福,他是少了一只手臂,而我仅仅是左腿比右腿稍短,他能够有朝一日成为“神雕侠”,我又何尝不可?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爹娘还在隔壁的房间熟睡,我草草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偷偷地打开了娘藏钱的小箱子,里面有十两银子,我取出了一半,将箱子放回了原处。
我写下了一封信:
爹娘:
儿子走了,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想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儿子大了,会懂得自己照顾自己的,箱子里的钱我拿走了一半,就是最好的证明。
儿子不在的日子,您二老一定要注意身体,儿子一定会回来的,你们一定要健健康康地等待那一天。
落款:不孝的儿子。

跪在地上,朝隔壁的房间磕了三个响头,我突然想起了爹娘不认识字,把信撕了,我画了两幅画。一幅是一个人只有一条腿,走出了一间房子;另一幅是他走进了一间房子。
两幅画面了断了我的思念,我决定单腿闯江湖。路过李老爷家庄园的时候,我听到了那“汪汪”的狗叫,虽然内心真的很想杀了这条狗来作为一个良好的开端,但理智告诉我,如果我这样做,爬着闯江湖的可能性更大。我忍!
